2025年内江市东兴区面向全区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配齐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内江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中共内江市委社会工作部等5部门关于从社区专职网格员中择优选聘社区工作者的通知》(内社工〔2024〕60号)等文件要求,拟面向全区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择优选聘50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50名,具体岗位、名额详见《内江市东兴区2025年面向全区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名额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ㄒ唬┚哂兄谢嗣窆埠凸?,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ǘ┯祷ぶ泄膊车牧斓?,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ㄈ┤劝缜ぷ?,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ㄋ模┢沸卸苏?、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
?。ㄎ澹┚弑刚B闹暗纳硖逄跫托睦硭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4月29日至2007年4月28日期间出生),工作经历、加分申请的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选聘报名首日(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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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ㄆ撸┓灿邢铝星樾沃徽?,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蛘诒涣干蟛榈?;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曾被招聘为社区工作者,被解聘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
7.有参与、组织、实施非法宗教活动行为的;
8.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人员。
三、选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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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选聘报名和资格审查一并进行。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28日至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社会工作部2楼206办公室(地址:内江市东兴区龙观街40号<原东兴区乡村振兴局>)。
4.资格审查: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社会工作部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方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在选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1)《内江市东兴区2025年面向全区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底电子证件照(jpg格式,需和报名表的照片一致);(4)加分证明材料(社工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镇(街道)纪(工)委出具的党风廉政意见;(6)内江市东兴区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工作证明(见附件3)。
5.准考证领?。毫烊∈奔溆芍泄材诮卸饲缁峁ぷ鞑苛硇型ㄖ???际允奔浜偷氐阆昙伎贾???际缘碧炜忌胪贝献伎贾ず蜕矸葜ぴ魑矸葜っ鞯钠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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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考比例:选聘岗位选聘名额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形成竞争即可开考。若达不到此比例要求,则进行岗位名额调减直至取消岗位。
2.考试形式:本次考试只进行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初级知识,党的建设、社区建设、基层治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加分政策:获得助理社工师、社工师、高级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分别加2分、3分、4分,取得多个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等级高的加分,不累计加分。未在报名期间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合格的,不予加分。
4.笔试总成绩公布:以“笔试成绩+政策加分”分值确定总成绩。成绩排名于笔试结束后在东兴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进行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社会工作部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考生,逾期不再受理。
此次笔试总成绩将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参加此次考试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0)平均分的60%??际匀嗽弊艹杉ǎê咝约臃郑┑陀诤细穹质叩牟荒芙胂乱换方?。等于或高于合格分数线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和递补拟进入体检名单??际宰艹杉ㄏ嗤?,以持有社工证资格高低确定名次;若社工证资格仍相同的,以学历高低确定名次;学历仍相同的,则根据担任专职网格员年限从长到短确定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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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社会工作部通过电话通知,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统一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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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成绩排名高低进行选岗。若不愿选岗的,视为自愿放弃,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选岗后由岗位所在镇(街道)组织考察,考察按照《四川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内江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疾旌蟛环险衅柑跫?,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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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东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有问题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确定递补人员。
四、聘用及待遇
新选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镇(街道)党(工)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待遇具体标准参照《内江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内江市东兴区调整社区专职工作者社会保险方案》等相关规定执行。若遇政策调整,按照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以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且3年内不得参加东兴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
六、特别提示
?。ㄒ唬┮虮颊卟恢鞫樵南喙匦畔?,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ǘ┍既嗽庇ΡVねㄑ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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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社会工作部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13890474156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社会工作部
咨询电话:0832-2222952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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